石油化工企業涉及的化學介質種類繁多,來源廣泛,如原料、輔助材料、成品、半成品、副產品、廢棄物等,且大多數化學介質都有一定程度的毒性危害。為了保障生產工人的身體健康、預防職業病,國家制定了一系列標準規范。
在化工設計中準確確定介質的毒性危害程度是選擇適用的工藝方案、正確劃定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的類別、合理設置有毒氣體報警儀的前提條件,因此,正確運用這些標準規范、準確確定介質的毒性危害程度至關重要。
1.基本定義:毒物的毒性是毒物固有的屬性,是指毒物對人體產生有害作用的能力。2.毒物的危害程度毒物的危害程度是指毒物在生產和使用條件下對人體產生損害的可能性,它取決于該毒物的毒性及在生產和使用中的接觸方式、接觸時間、接觸量和防護設備的良好程度等因素。
3.職業性接觸毒物職業性接觸毒物是指工人在生產中接觸以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間體、反應副產物和雜質等形式存在,并在操作時可經呼吸道、皮膚或經口進入人體而對健康產生危害的物質。
4.有毒作業有毒作業是指職工在存在職業性接觸毒物的工作地點從事生產和勞動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