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足化工安裝的工藝流程要求,按物流順序布置設備;
(2)工藝裝置的設備、建筑物、構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間距應滿足表5.1.10的要求,符合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要求;
(3)應考慮消防管道、壓力管道的安裝經濟合理和整齊美觀,節省用地和減少能耗,便于施工、操作和維修;
(4)應滿足全廠總體規劃的要求;裝置主管廊和設備的布置應根據裝置在工廠總平面圖上
的位置以及有關裝置、罐區、系統管廊、道路等的相對位置確定,并與相鄰裝置的布置相協
調;
(5)根據全年最小頻率風向條件確定設備、設施與建筑物的相對位置;
(6)設備應按工藝流程順序和同類設備適當集中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布置。在管廊兩側按流
程順序布置設備、減少占地面積、節省投資。處理腐蝕性、有毒、粘稠物料的設備宜按物性
分別緊湊布置;
(7)設備、建筑物、構筑物應按生產過程的特點和火災危險性類別分區布置。為防止結焦、
堵塞、控制溫降、壓降,避免發生副反應等有工藝要求的相關設備,可靠近布置;
(8)設備基礎標高和地下受液容器的位置及標高,應結合裝置的堅向布置設計確定;
(9)在確定設備和構筑物的位置時,應使其地下部分的基礎不超出裝置邊界線;
(10)輸送介質對距離。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布置,應在設備布置化工設計時統籌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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