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設備布置時,應根據施工、維護、操作和消防的需要,綜合考慮設置必要的通道和場地。在裝置內部,應用道路將裝置分隔成占地面積不大于10000m2的設備、建筑物區。當合成纖維裝置的酯化聚合、抽絲與后加工廠房的占地面積大于10000m2時,應在其兩側設置通道。裝置內主要車行通道,應與工廠道路銜接。
(l)裝置消防管道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l)當裝置寬度大于60m時,應在裝置內設貫通式消防管道;
2)裝置寬度小于或等于60m、且裝置外兩側有消防管道時,可不設貫通式消防管道。裝置內的不貫通式道路應設有回車場地;
3)道路的寬度不應小于4m,道路路肩上管架與路面邊緣凈距不應小于lm,路面內線轉彎半徑不宜小于7m,路面上的凈空高度不應小于4.5m。
(2)檢修通道應滿足機動檢修用機具對道路的寬度、轉彎半徑和承受荷載的要求、并能通向設備檢修的吊裝孔。
(3)裝置內主要車行通道、消防通道、檢修通道應合并設置。
(4)操作通道,應根據生產操作、巡回檢查、小型維修等的頻繁程度和操作點的分布決定。
(5)裝置內通道的最小寬度和最小凈高要求如下表。
通道名稱 | 最小寬度/m | 最小凈高/m |
消防通道 | 4.0① | 4.5① |
管廊下泵區檢修通道 | 2.0(3.0) | 3.0(3.3) |
主要車行通道 | 4.0(6.0)② | 4.5(5.0)② |
操作通道 | 0.8 | 2.2 |
次要車行通道 | 3.0(3.5) | 3.0(4.5) |
注:①對于可能有大型通行機具通過的裝置,主要車行通道的凈寬和凈高要求如表5.1.47。②表中括弧內的數據為化工行業標準的規定。